综合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服务 >> 正文

北海市开展河豚鱼专项整治行动

2026-01-19 17:49:32 来源: 北海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鲍莹

  为防范化解食用河豚鱼及其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近期我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专项整治行动,查获并销毁河豚鱼及干制品近300公斤。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25年11月以来,该局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贸市场及周边、海鲜餐饮店、市场摊贩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排查,重点查验是否存在销售河豚鱼及其干制品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市场1217道次、海鲜餐饮店1696家次、市场周边摊贩1473家次,现场查获并销毁河豚鱼及干制品约287公斤。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约谈会等形式,明确市场开办方及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风险提示,形成高压监管态势。


  据了解,虽然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在部分消费者“专程寻味”“点名求购”的需求驱动下,受利益诱惑,少数野生河豚鱼仍在监管的缝隙中流通。这份看似诱人的“鲜美”,实则潜藏着危及生命的巨大风险。


  记者从市海洋经济发展中心了解到,北海海域最常见的河豚鱼有4种,分别是棕斑兔头鲀、瓣叉鼻鲀、月尾兔头鲀和弓斑多纪鲀,均含有毒性。市场上售卖的多为棕斑兔头鲀,俗称“黄龟鱼”,最明显的特征是尾巴上半部为黄色,下叶和上叶尖端呈白色。每年秋冬季,河豚鱼从近海迁徙至远海,形成渔汛,这也是该时期市场河豚鱼数量有所增多的原因。


  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鲁玄介绍,河豚毒素是一种极强的神经毒素,毒性约为氰化钠的1000倍,其肝、脾、肾、卵巢、精巢、眼球、皮肤、血液等部位均可能含毒。更值得警惕的是,河豚毒素具有极强的稳定性,一般家庭烹调方式根本无法可靠去除毒素。“目前临床上没有公认且广泛使用的特效解毒剂,中毒后主要靠对症支持治疗,比如洗胃、补液,必要时使用呼吸机支持。”鲁玄建议市民不要自行捕捞、购买、加工和食用河豚鱼。若不慎误食或怀疑误食,应立即停止进食,尽量保存剩余食物、呕吐物等样品并及早送医;若中毒后意识清醒,尚未出现明显呼吸困难或肌肉麻痹,在确保气道安全的前提下可尝试刺激咽喉催吐;一旦出现口唇麻木、四肢无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切勿催吐,需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经营者售卖河豚鱼活鱼、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鱼活鱼、野生河豚鱼,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广大消费者切勿冒险购买、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鱼整鱼或制品。

 


广西农牧网 版权所有@ 2013—2017  客服QQ:2352207172  邮箱:2352207172@qq.com
备案号:桂ICP备140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