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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8年内陆水域禁渔期成果显著

2018-07-18 11:37:27 来源: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作者:

    今年是广西内陆水域全面禁渔第一年,为做好我市全面禁渔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海渔〔2018〕16号)要求,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18“桂林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桂林全境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内陆水域禁渔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的禁渔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2018年桂林市全境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区域市辖6个城区、11个县。禁渔面积达27797平方千米,是实行禁渔期工作以来,禁渔区域最广、禁渔时间最长的一年。在禁渔期间,我市利用电视宣传55次、报纸宣传23次,印发禁渔宣传资料53000余份,悬挂横幅390多幅,制作禁渔宣传牌53块,召开禁渔工作联席会13次;出动宣传车、船207次。开展禁渔执法行动739多次,出动检查车辆1020车/次;出动船、艇446多航/次;出动执法人员4315人/次,检查渔船780艘次。市场及江(河)边小摊点检查136次,与公安局部门联合执法行动113次,查获违法电鱼行为和案件47起,其中有7起,涉嫌违法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收缴电鱼机91台;没收渔获物193.6公斤;行政罚款1.7万元;收缴清理销毁违规网具3085条;上级下拨、筹措放流资金50万多元,对江河水域放流鱼苗204万尾;城区发放渔民禁渔期生活困难补贴17万多元,阳朔县、灵川县正在准备发放的渔民禁渔期生活困难补贴75.904万元,受益渔民577户。

  

     禁渔期间,充分利用《广西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各县加大对辖区水域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了巡江和夜间突击检查,坚持从快从重处理渔业违法案件,加强公安、渔政联合执法,采取渔业非法案件在电视曝光、宣传说法及群众举报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禁渔期间违法案件的发生。禁渔期间,全市发现和及时中止违法捕捞行为150多起,违法案件明显下降。为切实抓好全市禁渔工作,确保我市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资源的增殖,支队和各县都建立了渔政执法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和投诉电话,并对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到举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对举报人的个人情况严格保密。禁渔期间,统一组织检查,市、县均安排有1台日常值班车辆,大大提高了群众举报非法捕鱼案件的积极性和参与禁渔监督的热情。

 


 收缴违规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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