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南宁市保护水生生态资源宣传教育,做好水生生态法规宣传及公益诉讼宣传有关工作,结合西乡塘区郭某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市农业农村局和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于6月1日在西乡塘区金陵镇兴贤村那章坡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宣传活动。
在新揭牌的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邕江源·三江口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审判长对郭某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宣判。随后,在相关部门的共同见证下,郭某等四人在金陵镇兴贤村那章坡三江口现场增殖放流鲤鱼、鳙鱼、鲢鱼、鲮鱼等成鱼共计1381.2公斤,放流鲤鱼、鳙鱼、鲮鱼、鲢鱼、青鱼等幼鱼233万余尾。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吴诚同志、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渔业渔政科及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本次增殖放流公益诉讼现场宣传活动,现场投放成鱼及鱼苗,并向现场群众宣传水生生态法规及公益诉讼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