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拉开禁渔期“2022清风行动”序幕,在全县辖区内水域自然水域和库区开展执法巡查。8日在巡查至恭城河黄埠村段时发现一男子正在使用电鱼设备进行捕捞,立即对其行为进行劝止,并在向其表明身份后,将其带回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进行询问和调查。经查,该名男子是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黄埠村人,因为想要品尝野生河边鱼的美味,而违反国家法律,采用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目前,该名非法捕捞的男子易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水生生物在维持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切实保护江河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自2018年开始,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期间,辖区内水域自然水域和库区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在此,奉劝那些心存侥幸,为了一己私利或为饱“口福”而在禁渔期内采取电、炸、毒鱼和使用地笼捕捞等渔业违法行为的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手,控制好自己的口,别“伸手”触犯国家法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