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至6月荔浦市禁渔期间,荔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该市公安局机关进行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抓获多名在禁渔期间使用禁渔工具非法捕捞当事人。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向荔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黄某等5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责令黄某等5人投放相应的鱼苗进行生态资源修复。
8月3日,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荔浦市农业农村局、荔浦市公安局、荔浦市人民法院、荔浦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在荔浦市荔江国家湿地公园联合举行了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各单位代表、志愿者、周边村庄民众、儿童约50人参加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草鱼、鲤鱼等鱼苗22000尾,价值约10000元,费用全部由5名被告人承担。
清晨的阳光下,河面波光粼粼,一条条鲜活的鱼苗在现场热烈的氛围中鱼跃入河,为清澈的河水增光添彩,保护了荔浦市水生生物资源的健康发展,对加强环境保护,维护荔浦市生态平衡,助力荔浦市自然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