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牧网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强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渔船渔港安全源头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渔业强国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12项主要任务和20项具体工作内容,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定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以及使用“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渔船渔港安全源头监管,推进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渔港港长制管理,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压实企业(船东)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升渔业船员防碰避碰能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平安渔业”示范创建等活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开展渔业船员不适任专项治理,施行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修订渔业船员考试大纲,推行远程线上考试和发证,施行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强化海上交通资源管理,配合沿海船舶航路规定,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保障水上无线电畅通有效,推动商渔船AIS信息数据共享,深化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实施“插卡式AIS”设备升级改造;开通全国统一的渔业应急值守电话,推广应用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渔船海上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推动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实施渔业安责险;共同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处理,对重大及典型事故开展督导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健全渔业安全治理体系。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指导,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