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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四大举措强化海洋管理与保护

2014-12-11 13:48:17 来源: 中国海洋报 作者:

    一直以来,广西防城港市十分重视海洋管理工作。近年来,虽然城市建设与工业项目建设突飞猛进,海洋环境压力也日益增大,但防城港市始终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加强项目准入审核,取得了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的阶段性成效,海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防城港市认真贯彻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岛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执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通过开展重点海域清理整治、创建“百强示范县”等活动,全力规范海域使用行为,全市海洋管理与使用工作不断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重点保障了防城港核电、钢铁项目和西部第一大港防城港的及时用海,为防城港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防城港市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时监测全市海洋环境情况,发布年度《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让公众及时了解全市海洋环境情况。2011年7月颁布实施了《防城港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管控力度,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专项规划,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划目标。此外,防城港市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切实做好海洋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防城港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区划》的编制被列入2012年重点工作计划。一系列规划、区划的实施,将防城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的目标和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海洋执法监察。近年来,防城港市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积极开展海洋维权执法工作。先后成立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监支队,充分发挥了海洋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同时,结合防城港市地处中越边境的地缘优势,积极开展北部湾特别是北仑河口海域维权巡航执法活动,单独或者配合广西区总队在防城港市开展维权巡航执法近20次。此外,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落实执法专用车辆、执法装备等。目前,全市海洋执法监察队伍已配备执法船艇6艘,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计划总投资为5300万元的防城港市海洋维权执法码头已动工建设。


    四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防城港市不断加强了海洋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2010年,根据海洋管理工作现状和需要,防城港市改变了海洋管理机构模式,对市一级海洋管理部门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并落实了专门的人员编制,完善了下属机构的建设。今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将中国海监防城港市支队、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机构级别从正科级提升到相当于副处级,人员编制也有了相应增加。下一步,防城港市将进一步理顺县(区)海洋管理机构关系,加强基层海洋管理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海洋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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