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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清理网箱保护水源安全

2014-10-14 09:31:03 来源: 柳州日报 作者:曾繁华

    9月1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配合下,对前进市场海鲜行进行随机检查,采集了两家水发产品经营店的3份样品,其中水产行7栋1、2号的牛百叶 、黄喉,7栋3、5号的鱿鱼,送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本报9月2日作了报道)。近日得出的检测结果显示:黄喉不含甲醛,鱿鱼甲醛含量为225.31毫克/升,牛百叶甲醛含量为157.89毫克/升。

    

    甲醛属于非食品添加剂,国际癌症研究会将甲醛列为第一类致癌物。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对两家违法经营的水发产品经营店立案查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介绍,新鲜正常的水产品均带有海腥味,但经甲醛浸泡的水产品,看起来特别亮,特别丰满,有的颜色会出现过白,手感较韧,口感较硬,若甲醛量加入过大,凑近一闻会发现有轻微的福尔马林的刺激味,细嚼时会有刺激感。

    

    市疾控中心食品环境卫生科科长黄运坤介绍,根据2011年国家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甲醛 、双氧水属于非食品添加剂,不得检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很爱吃水发海鲜,特别是随着天气逐渐转凉,一些以水发食品为食材的火锅店生意火暴。专家指出,为了让市民放心地吃水发食品,双氧水 、甲醛等必须作为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的常规监测指标,各级监管部门也应将双氧水 、甲醛列为重点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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