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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增殖放流2.5万尾鱼苗 修复性判罚助生态修复

2020-11-06 16:58:40 来源: 中新网广西 作者:陆欣歆

  11月5日,在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乐业县人民检察院、乐业县公安局、乐业县农业农村局、幼平乡百安村的村委及村民的共同见证下,2.5万尾鱼苗流入红水河,旨在以增殖放流的形式修复水资源,弥补因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害。


  这些鱼苗价值6000元,由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三名被告人承担费用。

  法院介绍,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乐业县水域全境禁渔时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2020年4月,该县发生两起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活动,涉案人员王某1、王某2、王某3均被巡逻检查的公安机关和渔政部门当场抓获。


  鉴于王某1、王某2、王某3的行为对红水河流域生态造成破坏,检察机关对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乐业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三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所使用的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三被告人赔偿生态修复费人民币共计6000元,均依法用于渔业资源修复。


  30分钟内,2.5万尾鱼苗全部流入红水河,在休渔期进入内陆水域生态循环中。


  乐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昌明表示,非法捕捞案件,主要以恢复性司法为主。惩罚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恢复被破坏的水资源。增殖放流既能补充渔业资源,又能改善修复因捕捞过度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是保持生物多样性的一项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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