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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整治畜禽水产品 孔雀石绿要实名购买登记流向

2016-10-13 16:48:39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记者 叶祯 实习生 欧帆

近年来,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时有发生。自治区食安办、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通信管理等五部门决定自2016年9月起至2017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经营环节

孔雀石绿要实名购买并登记流向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的行为,对于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实施严格管控。

生产环节

有针对性开展“三鱼两药”整治

开展以“大菱鲆、乌鳢、鳜鱼”(三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为重点的水产品集中治理,“三鱼”主产区和“两药”违规使用多发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药行为。

网络环节

整治发布销售兽药违法行为

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发布假兽药信息、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形式的网站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核实确认为非法的,依法予以处置。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的行为,对网络销售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要建立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实施严格管控。

销售环节

提高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畜禽及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畜禽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

餐饮环节

打击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行为

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

整治环节

做好监测工作通报隐患信息

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2016年和2017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监测工作,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监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信息。

重点整治

鼓励企业自行监测“瘦肉精”

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要求所购牛、羊肉必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牛、羊肉。

同时,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牛、羊肉的“瘦肉精”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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