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生态修复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在恭城镇水上乐园(滨江码头)举行,活动之前,恭城法院在滨江码头公开开庭审理了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随后开展生态修复人工增殖流放活动,现场共投放鲤鱼、鲫鱼、黄颡鱼等鱼苗10余万尾。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宣传和警示了广大群众在禁渔期严禁非法捕捞水产品,增加了群众对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
自3月1日进入禁渔期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禁渔期管理制度,实行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相结合、专项打击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白天巡查与晚上蹲点相结合等,先后开展“清风”“亮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使用地笼捕捞鱼类等非法捕捞行为,共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18起(宗),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7起(宗),实现了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有效管控、精准打击,切实保护全县所有自然水域和库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