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持续4个月的禁渔期。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方案》,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禁渔期宣传工作。
禁渔期内,在规定区域内的渔船要靠岸停泊、网具入库封存、人员离船上岸,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制作了一批禁渔期宣传横幅及通告在红花水电站、白沙码头、里雍码头等地悬挂、张贴。同时,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对两镇的渔民进行禁渔期政策宣传。
禁渔期正是柳江流域绝大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生长期,实施禁渔能有效保护鱼类产卵以及鱼苗生长,促进渔业资源的自然补充和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禁渔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特别是要彻底清理取缔违规渔具。同时,对于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进行捕捞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