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永福县渔政执法中队咨询,禁渔期开始了,知道不能搞鱼崽,但捞螺蛳犯法吗?中队长邓文明确答复:以售卖盈利为目的的捞螺蛳,也是禁止的,达到一定量将触犯刑法。禁渔期制度是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保护范围包括螺蛳类在内。永福县通过多年的禁渔宣传工作,群众保护意识得到提高,维护了县内水域生物多样性,渔业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全市2021年内陆水域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正式开始,本次禁渔范围为桂林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时间将持续为至6月30日24时,禁渔对象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永福县渔政执法中队积极落实上级关于禁渔期的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全县禁渔期工作监管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农业农村局还将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以达到“监管一行,教育一片,保护一批”的效果。
县内群众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拨打电话110举报,或是:855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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